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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大学位发(2017)2号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5月24日  

各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延安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现将评选2017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标准

1. 论文选题为学科前沿,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创新性成果,有较大的社会效益或较好的应用前景;

3. 论文体现作者有本学科或本领域较为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4. 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评选程序

1. 硕士学位论文作者或其指导教师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报并提交参评论文及有关材料;

2.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限额推荐。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允许空缺;

3.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参评论文进行评议,按设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4. 获奖硕士的指导教师授予“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奖”;

5.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名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布,学校将在本年度硕士学位授予仪式上对获奖硕士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评选范围

2017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范围为本年度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每个专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进行推荐(凡按比例达不到1人的,可推荐1名)。

四、材料报送

各分委员会于615日前,将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及《延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表》一式两份及优秀学位论文汇总表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处。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充分重视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以评选为动力,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延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7年5月19

附件【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统计表.doc已下载
附件【延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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