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教学(生物)
(045107)
一、专业领域简介
学科教学(生物)教育硕士研究生从2013年开始招收研究生,现有校内导师11名,大多具有基础教育学科背景,聘请了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等10名中学一线教学管理骨干为校外导师。
学科教学(生物)依托国家特色专业、国家一流专业——生物科学,在生物学课程与教学以及生物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研究成果有益于将学生培养成为“会学习、善教学、懂管理”的具有良好师德和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与研究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中学生物学或科学教育教师以及科普教育管理工作者。
二、培养目标
培养专业功底扎实、教学技能出色、注重人格修养、擅长教育研究、具有跨学科和国际化视野、拥有教育理想和情怀、负责任有担当的基础教育学校高层次优秀教师。具体要求为: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倾心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为人师表,包容博爱,落落大方,彬彬有礼,循循善诱,兢兢业业。
2. 优化知识结构,积淀真才实学。既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又有丰富的教 学知识,既了解学科文化,又了解学科前沿。
3. 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胜任并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博采众长,追求卓越。
4. 具有发现和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能针对学科课程教学与改革开展学科教育实证研究,不断推动自身的专业发展。
5. 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了解国外 学科课程改革以及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的现状,拓宽课程资源,汲取思想养料。
三、主要研究方向
1. 中学生物学教材
主要研究初、高中生物学教材,包括生物史、目标、内容、方式、结构,以及教材比较、开发研究等。
2. 中学生物学教学设计
主要研究初、高中生物学的教学设计,包括设计模式与实施方法等。
3. 中学生物学教学技能
主要研究初、高中生物学课堂教学技能,包括培养模式、提升方法等。
4. 中学生物学教法与学法
主要研究初、高中生物学教学方法,包括教师教学方法、学生学习方法以及生物学教学革新方法等。
四、学制和学业年限
全日制学科教学(生物)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4年。
五、学分要求
总学分 | 课程学习 | 专业实践环节 | 体育教育环节 | 美育教育环节 | 劳动教育环节 |
40 | 29 | 8 | 1 | 1 | 1 |
六、课程设置与培养环节
1. 课程设置
学科教学(生物)专业学位研究生坚持以培养研究生职业能力为核心,加强产学结合、协同育人,坚持学以致用,突出知识运用力、实践创新力和职业发展力的培养。开设课程如下表。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时 | 学 分 | 开课 学期 | 考核方式 (考试/考查) | 开课学院 | 备注 |
公共课 ( 5学分) | 1071911 | 英语1 | 36 | 2 | 1 | 考试 | 外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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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913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36 | 2 | 1 | 考试 | 马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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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914 | 党中央在延安十三年与延安精神 | 18 | 1 | 1 | 考查 | 马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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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课 (8学分) | 04510001 | 教育原理 | 36 | 2 | 1 | 考试 | 教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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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002 | 课程与教学论 | 36 | 2 | 1 | 考试 | 教科院 |
04510003 | 教育研究方法 | 36 | 2 | 1 | 考试 | 教科院 |
04510004 | 心理发展与教育 | 36 | 2 | 1 | 考试 | 教科院 |
专业必修课 (8学分) | 04510701 | 生物课程与教材研究 | 36 | 2 | 1 | 考试 | 生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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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702 | 生物教学设计与实施 | 36 | 2 | 1 | 考试 | 生科院 |
04510703 | 生物教育测量与评价 | 36 | 2 | 2 | 考试 | 生科院 |
04510704 | 生物教育前沿发展专题 | 36 | 2 | 2 | 考试 | 生科院 |
选修课 (8学分) | 04510705 | 中外教育史 | 36 | 2 | 2 | 考查 | 生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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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706 | 脑科学与生物教育 | 36 | 2 | 2 | 考试 | 生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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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707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36 | 2 | 2 | 考试 | 生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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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708 | 教育统计学 | 36 | 2 | 2 | 考试 | 生科院 |
补修本科课程 |
| 普通生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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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 | 生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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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生物学教学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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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 | 生科院 |
| 中学生物学教材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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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 | 生科院 |
实践课 (8学分) | 1071909 | 教育见习 |
| 1 | 1-2 | 考查 | 生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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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实训 |
| 2 | 2 | 考查 | 生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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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习 |
| 4 | 3 | 考查 | 生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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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习 |
| 1 | 1-3 | 考查 | 生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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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美劳教育 (3学分) | 1071918 | 体育教育环节 | 18 | 1 | 1-4 | 考查 | 生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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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教育环节 | 18 | 1 | 1-4 | 考查 | 生科院 |
劳动教育环节 | 18 | 1 | 1-4 | 考查 | 生科院 |
2. 培养环节
(1)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在导师指导下填写研究生培养计划,并按照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
(2)文献综述。结合学位论文,至少阅读30篇研究领域内行业技术发展与工程应用内容的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5篇,在此基础上撰写3000字以上的文献综述介绍相关的研究现状、水平、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
(3)中期检查。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课程学习和实践活动结束后参加由培养单位组织的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包括研究生自评总结、课程学习情况审核以及导师对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科研能力的评定、实践活动或实践展示,最终由学院研究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给出综合评定意见。根据中期考核评定意见,决定研究生是否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4)开题报告。以文献综述报告为基础,主要介绍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研究方案、计划安排和预期成果。
(5)在论文研究过程中,研究生应定期向导师和导师组汇报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讨论进一步的计划,确保论文能按时完成。
(6)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在校内外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完成一篇达到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毕业要求的学位论文。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必修环节
1. 专业实践(共8学分)
根据教指委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教育硕士专业实践包括四个阶段,分别为见习、校内实训、实习和研习。
见习(1学分):一般安排在第1-2学期。包括一般性参观、听课(4节)、听公开课(2节)、参加教研活动(1次)、参加主题班会(1次)、参加专题报告和讲座(2次),旨在让本专业学生熟悉专业实践单位正常教研活动,便于下一阶段参与其日常教学活动。
校内实训(2学分):安排在第二学期。包括教育硕士基本功训考、教育教学技能比赛、教师教育讲堂系列专题报告会,撰写1份不少于1000字的教师教育讲堂报告心得体会以及录制15分钟以上课程1节,旨在强化本专业学生教学能力,在进入专业实践基地前熟悉课程内容,解决自身教学技能存在的问题。
实习(4学分):安排在第三学期,在实习基地进行不少于半年的教学实践。包括实习动员、听课(每周4节)、撰写教案并试讲、独立授新课(6节)并讲评(2次)、辅导作业及批改试卷、参加教研活动、参加学生综合活动、参与集体及个别学生教育工作、搜集课程相关案例、独立组织班级集体活动(2次),实习阶段旨在培养本专业学生全面参与教学实践能力,尤其是教学技能之外的实习单位日常活动, 对促进本专业学生认识工作性质、提高工作觉悟、培养工作热情,有着重要的桥梁衔接作用。
研习(1学分):安排在整个专业实践环节中,并在实习结束后撰写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旨在记录见习、实训、实习过程中的个人见解、思考、反思,寻找差距,弥补不足。
2. 体育活动(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填写登记表,每学年至少10次,由学院负责记录考核存档,合格者获得1学分。
3. 美育活动(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有关音乐、美术、书法、文学、艺术等活动,填写登记表,每学年至少10次,由学院负责记录考核存档,合格者获得1学分。
4. 劳动教育(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各种劳动或接受劳动技能教育,填写登记表,每学年至少10次,由学院负责记录考核存档,合格者获得1学分。
八、学位论文环节
1. 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
2. 开题报告及答辩
中期考核合格者进入开题报告环节。要求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内外双导师指导下,开展开题报告撰写工作,其内容包括:论文选题的理由或意义,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研究手段、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本题目的创新之处和可预期的创造性成果,论文工作量、年度研究计划、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办法,与本题目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已具备的研究条件,尚缺少的研究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等。
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研究或撰写工作。
3. 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论文字数不少于两万字。
论文通过检测和评审后,研究生可提出学位申请并参加答辩。在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一般要求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学校的教师或教研人员参加。
研究生应在培养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延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教育硕士学位。同时获得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