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
(0713)
一、学科简介
生态学学科于2011年获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延安大学博士点培育学科。本学科以陕北黄土高原脆弱带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及其生态修复、保护与管理为主要研究内容,形成了动物生态学、植物生态学、修复生态学、黄土高原生态学为主的4个研究方向及稳定的研究团队。
该学科现有专任教师39人,其中高级职称占比76.2%,博士学位占比89.6%,硕士生导师占比81.7%。12人次获全国模范教师、宝钢教育奖、陕西省优秀教师、陕西省教学名师、陕西省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等称号。25人次兼任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15人次兼任陕西省动物学会副理事长、陕西省生态学会常务理事等。形成了一支高职称、高学历、中青年教师为主体,学缘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依托该学科点获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生态环境创新教师团队、陕西省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国家一流课程建设团队、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团队。建有陕西省区域生物资源保育与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红枣重点实验室(延安大学)、安塞区生态农业科技创新示范站(延安大学)、延安市生态恢复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近5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8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1项、横向科研课题8项。近年来发表SCI、EI等收录论文100余篇,其中研究生发表论文100余篇;授权专利18项。荣获陕西省科学技术奖、陕西省高校科学技术奖、延安市科学技术奖、陕西省教学成果奖等奖励10余项。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数理基础,掌握基础生态学、动物生态学、植物生态学和修复生态学等扎实的专业知识,具备解决生态保护过程实践操作技能,能够在科研院所、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工作,具有延安精神特质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国际视野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具有健康的思想和体魄。
2. 系统学习生态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本学科的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掌握生态学相关的基本理论知识、调查方法和实验技术,具有解决所在方向领域的国家和地方重大需求中关键科学问题的能力。毕业生基本具备独立从事生态学专业领域教学、科研、技术研发以及咨询与管理工作的能力。
3. 至少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积极主动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备良好的科研合作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主要研究方向
本学科主要研究领域有:动物生态学;植物生态学;修复生态学;黄土高原生态学。
主要研究方向及其内容:
1. 动物生态学。该方向开展陕北黄土高原区特色动物多样性及其种群动态规律,黄土高原农林牧业有害动物成灾的生态学机理及综合防治技术研究。研究特色:黄土高原生态脆弱带特色动物种群动态以及生态系统修复过程中动物多样性动态规律与环境效应。
2. 植物生态学。该方向开展干旱和侵蚀环境植物生理响应及其生态适应机制、野生资源植物的保育与产业化应用等方面的研究。研究特色:黄土高原特色植物资源保育和干旱环境下的植物生理响应规律,半干旱区植物与环境的协同演变规律。
3. 修复生态学。该方向开展资源开发区污染土壤和水体联合修复机理、人工植被系统可持续维持、侵蚀区水土流失防控、脆弱生境生态承载力评价等方面的研究。研究特色:在人工植被系统养分平衡动态和水蚀防控效应、环境雌激素与能源污染的生态修复技术、区域生态评价与规划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为黄土高原脆弱生境生态修复提供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撑。
4. 黄土高原生态学。该方向以黄土高原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开展黄土高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高质量发展的理论与应用研究。研究特色:黄土高原区域土地利用演变与优化、旱区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人工林抚育更新、全球变化背景下的脆弱生态系统响应及其对策等方面。服务于区域生态环境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保障黄土高原生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五、学分要求
总学分 | 课程学习 | 科研活动环节 | 学术活动环节 | 教学与社会实践环节 | 体育教育环节 | 美育教育环节 | 劳动教育环节 |
≥36 | ≥30 | 1 | 1 | 1 | 1 | 1 | 1 |
六、课程设置
开设课程1学分为18学时,单门课程学分设置不得大于2学分。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 时 | 学 分 | 开课 学期 | 考核方式 (考试/考查) | 开课学院 |
公共课 (8学分) | 1071911 | 英语1 | 36 | 2 | 1 | 考试 | 外语 |
1071912 | 英语2 | 36 | 2 | 2 | 考试 | 外语 |
1071913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36 | 2 | 1 | 考试 | 马院 |
1071914 | 党中央在延安十三年与延安精神 | 18 | 1 | 1 | 考查 | 马院 |
1071905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8 | 1 | 1 | 考试 |
|
基础课 (10学分) | 07130101 | 高级生态学 | 36 | 2 | 1 | 考试 | 生科 |
07130102 | 生物多样性科学 | 36 | 2 | 1 | 考试 | 生科 |
07130103 | 高级生物统计学 | 36 | 2 | 1 | 考试 | 生科 |
07130104 | 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与实践 | 36 | 2 | 1 | 考试 | 生科 |
07130110 | 科技论文写作 | 36 | 2 | 1 | 考试 | 生科 |
专业 必修课 (6学分)
| 动物生态学 | 07130105 | 生态科学研究进展 | 36 | 2 | 2 | 考试 | 生科 |
07130106 | 现代生态学研究方法与技术 | 36 | 2 | 2 | 考试 | 生科 |
07130107 | 动物生态学研究专题 | 36 | 2 | 2 | 考试 | 生科 |
植物生态学 | 07130105 | 生态科学研究进展 | 36 | 2 | 2 | 考试 | 生科 |
07130106 | 现代生态学研究方法与技术 | 36 | 2 | 2 | 考试 | 生科 |
07130108 | 植物生态学研究专题 | 36 | 2 | 2 | 考试 | 生科 |
修复生态学 | 07130105 | 生态科学研究进展 | 36 | 2 | 2 | 考试 | 生科 |
07130106 | 现代生态学研究方法与技术 | 36 | 2 | 2 | 考试 | 生科 |
07130109 | 修复生态学研究专题 | 36 | 2 | 2 | 考试 | 生科 |
|
黄土高原生态学 | 07130105 | 生态科学研究进展 | 36 | 2 | 2 | 考试 | 生科 |
|
07130106 | 现代生态学研究方法与技术 | 36 | 2 | 2 | 考试 | 生科 |
|
07130110 | 黄土高原生态学 研究专题 | 36 | 2 | 2 | 考试 | 生科 |
|
选修课 (6学分) | 1071911 | 科学精神与科学研究方法 | 18 | 1 | 2 | 考查 | 生科 |
|
07130111 | 试验设计与数据挖掘 | 36 | 2 | 1 | 考查 | 生科 |
|
07130112 |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专题 | 36 | 2 | 2 | 考查 | 生科 |
|
07130113 | 土壤动物学 | 36 | 2 | 2 | 考查 | 生科 |
|
07130115 | 昆虫学基础及 研究进展 | 36 | 2 | 2 | 考查 | 生科 |
|
07130116 | 分子生态与适应进化 | 36 | 2 | 2 | 考查 | 生科 |
|
07130117 | 农业生态系统学 与技术调控 | 36 | 2 | 2 | 考查 | 生科 |
|
07130118 | 森林生态学 | 18 | 1 | 2 | 考查 | 生科 |
|
07130119 | 高级植物生理学 | 36 | 2 | 2 | 考查 | 生科 |
|
07130120 | 生态毒理学 | 36 | 2 | 2 | 考查 | 生科 |
|
07130121 | 污染生态学 | 18 | 1 | 2 | 考查 | 生科 |
|
07130122 | 微生物生态学专题 | 36 | 2 | 2 | 考查 | 生科 |
|
07130123 | 土壤侵蚀与生态修复 | 36 | 2 | 2 | 考查 | 生科 |
|
07130124 | 动植物相互作用 生态学 | 36 | 2 | 2 | 考查 | 生科 |
|
补修 本科课程 | 07130125 | 基础生态学 | 36 |
| 1 | 考试 | 生科 |
|
07130126 | 动物学 | 36 |
| 1 | 考试 | 生科 |
|
07130127 | 植物学 | 36 |
| 1 | 考试 | 生科 |
|
07130128 | 环境生物学 | 36 |
| 1 | 考试 | 生科 |
|
实践课 (3学分) | 1071917 | 实践活动 |
| 1 | 1-5 | 考查 | 生科 |
|
科研活动 |
| 1 | 1-6 | 考查 | 生科 |
|
学术活动 |
| 1 | 1-6 | 考查 | 生科 |
|
体美劳教育(3学分) | 1071918 | 体育教育环节 |
| 1 | 1-6 | 考查 | 生科 |
|
美育教育环节 |
| 1 | 1-6 | 考查 | 生科 |
|
劳动教育环节 |
| 1 | 1-6 | 考查 | 生科 |
|
七、必修环节
1. 科研活动(1学分)
理工类研究生必须至少参加1项科研课题研究,由课题负责人对其科研工作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考核合格后获得1个学分。
2. 学术活动(1学分)
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完成以下学术活动,由院系活动组织者或导师负责记录考核,考核合格后获得1个学分。
(1)应至少参加10次由学校或院系组织的学术报告或学术沙龙活动;
(2)应至少参加1次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术论坛并提交论文或做学术报告;
(3)应在一定范围内主讲1次学术报告;
(4)应撰写1篇学科发展综述报告(第二学期完成)。
学校鼓励研究生参加国际国内高水平学术会议,研究生在高水平国际国内(全国性的)会议上宣读学术论文者可直接获得学术活动的学分。
3. 实践活动(1学分)
研究生应参加实践活动,由院系研究生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指导教师负责考核,考核合格后获得1个学分。主要形式有:
(1)讲课、辅导、协助指导本科生的实验和毕业论文等;
(2)深入社会基层从事于所学专业相关的技术指导、社会服务等;
(3)研究生各类社团活动、文体活动的组织、学科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参与等。
4. 体育活动(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填写登记表,每学年至少10次,由学院负责记录考核存档,合格者获得1学分。
5. 美育活动(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有关音乐、美术、书法、文学、艺术等活动,填写登记表,每学年至少10次,由学院负责记录考核存档,合格者获得1学分。
6. 劳动教育(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各种劳动或接受劳动技能教育,填写登记表,每学年至少10次,由学院负责记录考核存档,合格者获得1学分。
八、学位论文环节
1. 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加强硕士生管理,提高培养质量的有效措施。中期考核有利于人才分流,因材施教,也是检查培养工作,交流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改进工作的手段。
(1)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安排在第四学期初。
(2)考核内容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表现;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及文献综述撰写、开题报告、科学研究进展或阶段成果;健康状况。
(3)考核方式
以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小组对硕士研究生逐个考核。根据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必要时可聘请有关学科的专家参加考核。
(4)考核结果与分流
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人才分流。合格者继续攻读;不合格者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2. 开题报告及答辩
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文献准备,了解本人主攻方向的相关研究进展,在此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并作论文开题报告。该环节主要考核研究生是否按时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并开题,计划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能否按时完成论文的写作与答辩等。开题报告原则上在第三学期完成,且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一年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有关开题报告的具体要求如下:
(1)选题背景:阐述论文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生应阐述选题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现状等;应结合科学研究发展趋势阐述选题的学术价值,或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阐述。文献综述以2000—3000字较为适宜。
(2)研究思路及方法:阐述论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技术路线等,应阐明在研究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
(3)研究内容:阐述论文的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
(4)特色和创新点:阐述论文的特色及主要创新点,应着重介绍预期的创造性成果。
(5)论文的基本框架:阐述论文的结构安排。
(6)参考文献:列举论文中引用的参考文献。
开题答辩形式如下:
开题答辩由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分小组进行。开题答辩专家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开题答辩以研究生汇报,专家组提问的方式进行。
开题答辩的结论,分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三种情况:结论为“通过”的研究生,进入论文写作阶段;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研究生,在3个月内完成修改,并向专家组提交修改报告,审核通过则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如果仍未通过,须延期学习随下一级重新进行开题;结论为“不通过”的研究生,在3个月后重新开题,通过则进入论文写作阶段,不通过则须延期学习随下一级重新进行开题。
3. 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课程学习和考核要求。硕士研究生应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必修环节和实践任务,考核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
(2)科研成果要求。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取得一定数量和水平要求的与本学科、专业相关且以延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研究成果。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硕士学位:a. 以第一作者(含独立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在《延安大学授予学术型硕士学位认定指导性期刊目录》指定的范围内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成果至少1项(含学术论文、专著、授权发明专利等);b. 获得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地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地厅级一等奖排名前四,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省部级一等奖参与者,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国家级奖励参与者);c. 在国际或国家级专业学术会议上独立完成学术报告1次以上(含1次)。
(3)研究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申请相应学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专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其培养计划进行,并对研究生整个学习期间的政治思想、科研作风、学习成绩和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查。
(4)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篇学位论文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
除执行学校有关学位论文的规定以外,各培养单位应结合本学科学位点的特点,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对学位论文的质量(学术性、创新性、完整性、应用性、逻辑结构、写作规范等)和评价标准做出具体规定,同时还应对论文阶段的进度考核或预答辩做出具体规定。
研究生应在培养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延安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学位。各培养单位可以在此基础上对论文发表、创新实践等做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