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通知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本科生教育 | 研究生教育 | 科学研究 | 实验中心 | 党团工作 | 学生工作 | 成人教育 
 
   
 
教学管理
 专业介绍 
 教学管理 
 培养方案 
 质量工程 
 创新创业教育 
 教学研究 
 考研交流 
 下载专区 
 
 
教学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本科生教育>>教学管理>>正文
关于201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14年07月11日  

 

关于201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现将2013级本科生转专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条件

凡我校2013级在校本科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转专业: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刻苦努力,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课程初考无不及格或旷考现象;

2.专业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考核成绩综合排名居同年级本专业前15%(包括15%);

3.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后更能激发其兴趣,发挥其专长;

4.申请转专业学生前后专业类别原则上要求相同(即理工类互转、文史类互转),专业录取批次相同或上一录取批次可申请转入下一录取批次专业。

二、转专业的限制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年者;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转入上一批次者;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4.按体育艺术类招生录取的专业学生不予跨学科转专业;

5.在校期间已经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6.留级的学生。

三、时间安排

1201474日—8日,学院宣传动员。

279日前,学院上报教务处拟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表。

3710日前,转专业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并公布拟接收转专业学院、专业和人数。

491日前,转专业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与学院共同审核,提出符合转专业学生名单。

593日,学院审核上报拟转专业学生申请表。

695日前,审核学院上报名单,提出拟转专业学生建议名单,提交学校审定后公示。

7910日,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附件:1.各学院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表

2.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01473

 

附件【附件2: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各学院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表.xls已下载
关闭窗口
 
 

延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地址:延安大学特立楼、代贤楼
电话:0911-2332030  邮编:7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