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延安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学校要求各学院(系)遴选推荐创新创业导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爱党、爱国,传播社会正能量,热爱教育事业,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愿意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2.具有奉献精神,愿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付出时间和精力,能自觉配合学校安排,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服务。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一定的企业实践经历。
4.熟悉国家相关创新创业政策法规。
二、推荐数量
每个院(系)至少推荐2名创新创业导师。
三、创新创业导师职责
1.负责组织学院(系)创新创业课程的开设。
2.负责学院(系)创新创业竞赛及项目申报,如 “互联网+”大赛、各类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3.承担学校创新创业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的评审论证工作。
4.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导师培训及校外实地考察。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创新创业导师遴选推荐工作。
2. 各院(系)须于12月4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创新创业导师推荐信息表(见附件)电子版与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延安大学创新创业导师推荐信息表
教务处
2017年11月24日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0911-233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