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特长,根据《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延大发〔2024〕32 号)文件要求,根据学院办学实际,特制定《生命科学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陈国梁
副组长:王秀康、高媛媛
成 员:高小朋、邓健、刘冲、刘登强
秘 书:孟永斌
二、转专业条件
(一)申请转出学生需满足《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延大发〔2024〕32 号)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转入学生要求:高考选考科目为理工类或综合改革物理类;
2.转专业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班级现有人数的20%以内,对于符合转专业条件申请人数超过20%的班级,按学生第一学期成绩在班级排名确定符合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名单(排名按照必修课算术平均分排名)。
三、接收计划
拟接收转入学生专业及名额计划:生物科学专业15人;生物技术专业15人;园林专业15人。
四、转专业程序
(一)教务处发布转专业通知及各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
(二)学生申请,学生仅可填报一个转专业志愿,未填报转专业志愿或已填报转专业志愿但未被同意的,保持原招生录取专业(大类)不变;
(三)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上报教务处;
(四)学院对转入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公示并将转专业名单报送教务处审核;
(五)确定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并到新专业报到注册。
五、转专业考核方案
申请转入人数未超过专业接收人数的学生可直接转入;申请转入人数超过专业接收人数的学生要进行选拔面试,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综合成绩=第一学期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平均成绩×40%+面试成绩×60%。选拔面试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主要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专业负责人及专业教授组成,人数5-7人。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心理健康、专业适应能力等。
六、转专业咨询方式
生命科学学院教学办电话:0911-2332030
七、附则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