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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2017年04月03日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及在中国研招网上进行调剂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所有调剂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含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复试名单见附件1。有关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课考试;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3.综合面试;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二)复试方式。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按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原则上不得变动,但调剂考生若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不同,可以选择报考专业规定复试科目进行,也可以选择调剂专业规定的复试科目进行,由考生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说明。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口试,满分50分。

3.综合面试,采用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对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为2030分钟。

(三)其它复试(查)。复试期间还将对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四)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的各个环节。

二、复试成绩

(一)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90分。

(二)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20分。

(三)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60分。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专业课,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每门加试专业课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60分。

(五)考生在复试阶段不进行体检。录取进校后由学生处会同培养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环节者,不予录取。

(七)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定办法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

三、进度安排

复试时间为:2017年4月7日—4月9日。

(一)4月7日17:00前复试报到,4月7日晚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二)4月8日上午专业课考试,下午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三)4月9日进行综合情况面试。

详见附件2。

 

生命科学学院

2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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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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