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通知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本科生教育 | 研究生教育 | 科学研究 | 实验中心 | 党团工作 | 学生工作 | 成人教育 
 
   
 
管理制度
 实验中心简介 
 组织机构 
 实验中心组成 
 管理制度 
 实验教学 
 实验室掠影 
 下载专区 
 
 
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实验中心>>管理制度>>正文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2014年05月24日  

 

实验室是进行教学与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教学是我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师和实验系列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特制定以下岗位职责。

1.实验技术人员应共同遵守的规范

1.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实验室工作。

1.2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认真搞好本职工作兢兢业业为教学、科研服务。

1.3能为人师表吃苦耐劳,勤俭节约,实事求是顾全大局。

1.4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

2.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

2.1高级实验师

2.1.1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每学期的实验教学做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药品配制仪器调试和做好预备实验等)

2.1.2 根据教学需要编写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不断充实和更新实验教学内容。

2.1.3 掌握和熟悉有关仪器的使用原理操作调试方法及保养。仪器如有故障应负责联系有关单位维修。

2.1.4 严格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操作批阅实验报告评定实验成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2.1.5 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革实验手段与内容做好年终总结。每2年应写出或在有关刊物发表一篇实验教改论文。

2.2实验师及助理实验师岗位职责

2.2.1 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协助任课教师搞好所承担课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药品领取与试剂配制、仪器设备的调试、发放、验收登记、打扫实验室卫生、做好预备实验等。

2.2.2 负责实验室日常的管理和维护熟悉各种仪器的性能使用和保养方法。及时处理仪器设备故障。

2.2.3 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所承担课程的内容和实验操作方法。有条件的应独立承担部分或全部实验项目和科研开发工作。

2.2.4 参与制定实验室发展与建设规划承担与实验室建设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协助教师做好本科生毕业实习及综合、设计性实验的指导与管理。整理并制作有关实验标本。

2.2.5 协助教师指导学生实验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试剂、水、电。负责建立实验室档案填写实验室仪器卡片建立账目做到账、物、卡相符。

2.2.6 做好学生丢失、损坏仪器、元件的统计工作对于贵重仪器,要协助教师查明损坏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实验室主任进行处理(罚款或赔偿)每学期向实验室主任做出书面报告

2.2.7 协助任课教师于每学期前五周末提出下学期实验所用仪器、材料、试剂、标本等计划,并报实验秘书以便安排。临时所需少量计划外物品,应提前一周向实验秘书申报。

2.2.8 负责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与安全工作。保证实验室水、电、暖气等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关闭窗口
 
 

延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地址:延安大学特立楼、代贤楼
电话:0911-2332030  邮编:7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