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经过对申请人一段时间的考察和了解,从中择优确定为积极分子。 3.党支部指定联系培养人对积极分子进行观察、培养和教育;积极分子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4.经过培养教育达一年以上,择优列为发展对象,推荐其参加党校学习,系统学习党的有关知识以及党员的标准、权利、义务、发展党员的程序等知识。 5.对参加党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充分征求介绍人、班主任、同学们的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研究讨论纳新申请人为预备党员;被纳新人要参加支部大会,听取各方面意见。 6.支部大会通过吸收申请人入党后,要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函调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一并报院党总支。 7.院党总支指派专人同申请入党人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 8.院党总支审查批准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9.组织新纳新的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10.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满后,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所在党小组讨论,提出初步意见,交支部大会研究讨论,决定其是否转正。 11.党支部将决议报院党总支审批后,再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