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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教试行办法
2011年03月22日  

1.建立学生评教制度的目的

学生评教制度是评价教师教学活动水平的重要渠道,通过学生对教师教学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评价,从学生角度真实地反映授课教师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水平,为教师和教学管理提供反馈信息,实现教学相长和教学互动,以利于教师教学观念、教学方法的转变和改革,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水平,适应并促进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 

2.评议内容及对象

学生评教的内容以课堂教学(含实验课)为主,包括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涵盖:教案完备情况、按时上下课与考勤、教态、语言规范与生动性、板书与教学方法、概念与条理、逻辑性与启发性、知识性与科学性态度,难点与重点、课堂气氛。 

评估对象指所有担任本院教学任务的教师。 

3.评议方法

授课班级全体同学按照学院提供的评教以定性和定量的方式对授课教师的授课进行评价。 

4.组织实施

学生评教每学期举行一次,在课程授完后进行。在院全体学生参加的评教活动,由院评教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教学秘书和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安排每位学生按要求填写学生评议表,当场交教学秘书。 

评议结果统计计算方法:采用先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各5%的方法,得出的学生评教的综合得分。评估结果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评优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解释权在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附:《延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课堂教学学生评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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