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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2011年01月14日  

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2011/01/14点击次数:491 次 

(2006年9月1日起执行) 

1.目的、意义

开展教学评优活动是实现师生互动、相互学习、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通过评优活动,鼓励教师备好课、讲好课,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为我院深入了解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提高教学管理与研究水平提供参考,为教师积累、完善教学档案提供第一手材料。 

2.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宗礼 副组长:靳丽萍 王文强 陈 瑶 孙志宏 

3.评优内容与条件

3.1评优内容

评优对象为生命科学学院本专科专业全部理论课程的任课教师。评优内容包括教案、讲义(或课件)、批改作业、教改情况、授课等。 

3.2评优条件

3.2.1 连续在岗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三年以上者(包含三年); 

3.2.2 教学工作量饱满者(饱满按全院全年平均数计); 

3.2.3 教案、讲义(或课件)、批改作业完备者; 

3.2.1 教师授课主要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纪律、教学表达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评教具体指标见教师评议表和学生评议表。 

3.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最终总评奖励

3.3.1 不接受教学工作任务者; 

3.3.2 有教学事故者(包括迟到、早退、随意调停课等); 

3.3.3 事病假累计超过15天者。 

4.评优时间

生命科学学院评优活动每学年举办一次,学生评教在每学期每门课程授完后进行,教师评教在教师申报评优的基础上,由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教师随机抽查进行。 

5.评优方法及评分标准

评优活动由本人申报、学生评教和教师评教与学院综合评定结合进行。具体分以下步骤: 

本人申报:按照申报要求填交有关申报材料,由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定,申报材料形式审定不合格者取消申报资格。申报材料占评教总分的20%。

学生评教:在院全体学生参加的评教活动,由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教学秘书和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安排每位学生按要求填写学生评议表(参照《延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课堂教学学生评议表》),当场交教学秘书。采用先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各5%的方法,得出的学生评教的综合得分。学生评教占评教总分的50%。

教师评教:由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以及有关教研室的相关教师组成,教学秘书和各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听课,并按要求填写教师评议表(参照《延安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评议表》),当场交教学秘书。采用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方法,得出的教师评教的综合得分。教师评教占评教总分的30%。

综合评定:由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各方面评教结果综合评定,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参评教师中,择优评定,报院务会予以审定。经审核无误后,将其以文件形式向全院通报并进行奖励。奖励不分等级,获奖者每人奖励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同时将获奖情况存入教师本人的教学档案,将作为评优、晋职的主要依据。

6.要求

全院教职工和学生要正确对待评教活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评教过程,一经发现,取消干扰者的评优资格并在全院通报批评。教师要针对评教活动中师生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同时学生也要尊重教师的辛勤劳动,从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出发,肯定每位教师的教学成绩,实事求是地按照评议表要求填写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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