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通知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本科生教育 | 研究生教育 | 科学研究 | 实验中心 | 党团工作 | 学生工作 | 成人教育 
 
   
 
学院通知
 学院通知 
 学院新闻 
 教学动态 
 科研动态 
 学工动态 
 党群动态 
 下载专区 
 
 
学院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中心>>学院通知>>正文
关于开展我校第二届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0年12月03日  

关于开展我校第二届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0/12/03点击次数:188 次

延安大学教务处文件

延大教发〔2010〕49号

关于开展我校第二届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教育进程,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延安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管理暂行条例》(延大校办发[2010]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校第二届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我校在籍本科生

二、认定时间:2010年12月3日—12月15日

三、工作安排

(一)2010年12月3日—12月6日,各学院通知学生根据个人创新成果,依照《延安大学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见附件1)填写《延安大学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表由导师签署意见后,附创新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于12月6日前提交至学院办公室。

(二)2010年12月6日—12月11日,各学院根据《延安大学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对学生提交的创新学分申请表进行审查,并填写学院认定意见。

(三)2010年12月11日—12月15日,各学院按照创新教育学分认定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3),将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对学院报送的创新学分材料进行现场认定,逾期不予受理。

(四)2010年12月下旬,教务处完成创新教育学分记载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确保创新教育学分授予工作有序进行。

(二)由于本次学分认定工作采取集中认定的方式进行,各学院要按照文件中的时间安排组织本次学分认定工作,确保学分认定工作通知到每位取得创新成果的学生。

(三)材料要求

1、申请人需提交《延安大学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创新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等材料,申请创新教育学分。

2、申请材料要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要包括《延安大学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和成果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材料要包括成果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申请材料不得缺失。

3、纸质材料须编写目录(参考附件4),按照目录将材料依次分装到档案袋(目录张贴在档案袋封皮上)。

4、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成果为论文类型,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的扫描件;成果为证书类型,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成果为设计作品,须提供作品照片电子版。以上电子版材料须以“…学院创新教育学分申请材料”为主文件夹名,子文件以学生姓名命名,通过oa的形式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李荣昌处,或发电子邮件至yadxjdb@126.com

附件:1、延安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2、延安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3、延安大学创新学分认定时间安排表

4、延安大学创新教育学分认定材料目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关于开展我校第二届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doc】附件【附件1.doc】附件【附件2.doc】附件【附件3.doc】附件【附件4.doc

关闭窗口

附件【���ڿ�չ��у�ڶ��촴�½���ѧ���϶�������֪ͨ.doc已下载
附件【����1.doc已下载
附件【����2.doc已下载
附件【����3.doc已下载
附件【����4.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延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地址:延安大学特立楼、代贤楼
电话:0911-2332030  邮编:716000